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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计生巡回法庭巡回工作联动执法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5-01-26 15:29:17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计生巡回法庭在县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计生办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最高院联动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法院计生巡回法庭与计生部门实现联动执法,全年共执行或部分执行新收26件案件,加上历年旧存100余件,共执行标的款80余万元,全县共收取社会抚养费560余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工作计划安排周密,采取多渠道、多措施,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认真学习兴安县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过去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制定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对新收案件及历年的旧存案,均采取了查询,冻结和扣划措施,对重点乡镇湘漓、严关镇等加大了执行力度,对有财产拒不履行或影响较大的案件优先执行,重点突破,做到以点带面;同时尽最大力度做到人性化、和谐执行,给当事人耐心宣传法律、法规、思想工作做到细,被执行人能理解法院的执行,所以没有出现被执行人过激和对抗行为。

二是保持吃苦耐劳工作作风,巡回工作联动执法。计生巡回法庭干警少,工作量大,加上执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多,且分布在全县各乡镇95%以上村委会,正常上班时间难以找到当事人,故干警们充分发扬吃苦耐劳和连续作战的工作精神,联合当地计生部门,经常是凌晨天亮前出发,夜晚摸黑后回家,对当事人进行计生费用的征收,合法合理的出具处罚决定。全年我庭干警下乡多达150余天。圆满的完成了本县的计生工作。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