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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继续深入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常态化”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5-01-26 15:31:12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精神,兴安法院根据自治区高院《2014年全区法院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全市法院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庭审评查系列活动,定期不定期对法官的庭审进行观摩评查,确保全院庭审评查活动扎实开展。

兴安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组成由曾小平院长担任评查小组组长、各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中层领导担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对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衣着、礼仪、用语等进行规范和监督。并定于9月18日对民一庭副庭长赵丹法官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我院大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评查小组对其审理的过程进行评查。

据悉,这是兴安法院深入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的第一步,今后除定期评查外,评查还将采取不打招呼随时进入庭审现场的方式,对审判人员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技能、评议宣判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现场打分。事后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点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评查结果由审管办备案,作为对审判人员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