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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深入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建设活动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5-01-26 15:32:55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建设活动,要求各审判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共同关注和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并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机制,促进司法审判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在全县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司法为民的良好社会氛围。

 曾小平院长指出,在法院系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有利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利于加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切实贯彻执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实现公正与效率,树立法院良好行业形象。并采取六项措施。

 六项措施包括: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中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规定。二是服从领导小组工作指导与监督,建立和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妇女儿童维权活动。三是开辟绿色诉讼通道,结合案情,聘请妇联干部为特邀调解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并积极为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四是开展宣传教育,同时通过开展岗村共建、调查研究等活动,不断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五是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中,防止伤害其身心健康,重视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六是认真接待解决妇女儿童涉诉信访案件。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