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当日上午九时许,兴安法院唐红刚、唐艳丽等两位法官身着冬季制服,准时来到县城中心广场,搭建法制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并指导群众在征求意见箱前填写好对本院窗口服务单位的群众情况反馈表。
尽管活动当天气温较低,但丝毫也没有影响到两位法官开展法制宣传的热情。为了更好地做好本次宣传活动,他们提前一天便对宣传内容进行了学习,提前制作了印制了宣传手册和法制宣传单。笔者在现场看到,诸如《医病疗伤解心忧》、《婚姻大事无小事》、《房被强拆法帮你》等宣传书籍贴近群众生活,关注民生热点,内容浅显易懂,让群众看了就会、学了就懂,并能结合本院审理的典型案件讲真话、谈真情,彰显出了今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主题。
在宣传活动中,两位法官明显地感受到,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依法治国理念越来越成为群众口口相传的热点话题,法官成了群众心中普及法律的“香饽饽”。这不,一看到兴安法院的法官把咨询台摆好,十多位群众就围拢过来,咨询台前顿时人气高涨,将冬日的寒冷一股脑地驱散走了。于是,两位法官按照预先的思路,切合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再结合群众关心的具体案件,从《刑法》、《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和《婚姻家庭继承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为他们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拉近了他们与法律的距离,从而增强了自身学法、用法和懂法的意识。此外,三位法官还着重向过往群众宣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内容,以发放法制知识小读本的方式,将图文并茂地展示出来,从而让群众们看到了兴安法院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成长与进步,成为过往群众了解兴安法院的一个美丽窗口。
是啊,依法治国,当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蓝图正徐徐展开,兴安法院的法律咨询台顿时成了群众眼中的“香饽饽”。这是一份压力,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依法治国,兴安法院正在路上!据了解,两位法官在当天共发放法制宣传单200余份,共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100多人次,很好地推动了在本县自觉学法懂法用法氛围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