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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奶妈诉求离婚 闪婚夫妻归路何处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5-01-26 15:38:02 打印 字号: | |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归宿,可是在李某眼里,婚姻却是爱情的坟墓。作为才五个月儿子的奶妈,心碎的她将老公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原来86年出生的李某与79年出生的李某某于2013年7月经人介绍认识,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次年4月12日生育一子。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被告沉迷赌博,对妻子和儿子不闻不问,夫妻之间经常争吵。原告李某独自抚养年幼的儿子,面对这样的婚姻状态,奶妈选择结束来了结。

接手此案的兴安法院民一庭赵法官,了解到原告独自抚养幼子的实际情况,和现身在外地的被告李某某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希望被告能摒弃恶习,专心工作,抚养妻儿。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告,被告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起丈夫和父亲的双重责任,希望原告能给自己一次改过的机会。但原告心意已决,执意离婚,只身抚养嗷嗷待哺的婴儿。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李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于11月初作出判决,鉴于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婚生小孩还小,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在速食时代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采取“闪婚”这一方式来宣告自己的主张,但是在选择“闪婚”时要慎重,毕竟“闪”的前提是你了解对方的时间很短、基础很薄弱,不能如此轻率地用一个“闪”来决定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本案中原被告双方迅速坠入爱河,又有了爱情的结晶。可是却不想婚后的生活远不及恋爱的浪漫,被告作为丈夫,放哺乳的妻子不管,应是不该,置襁褓的孩子不顾,更是不对。面对日益速食的爱情和婚姻,年轻人应慎重作出这一辈子的决定,否则也许“闪婚”的结果就是“闪离”。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