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兴安县人民法院唐敬忠副院长与梁华同志生前同事一行五人到兴安镇黄泥坡村慰问本院因公牺牲的法警梁华同志的父母。唐敬忠副院长代表兴安法院全体干警将食用油、水果等年货送到两位老人的家中,并将广西区高院下发的2015年度牺牲干警抚恤金合计5000元整郑重地交到二老手中,并叮嘱他们注意保重身体、安享晚年。
梁华同志,男,兴安县人,1975年出生,1996年警校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兴安县人民法院工作,生前一直担任法警。生前工作认真负责,深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1999年6月,梁华同志不幸因公牺牲,年仅24岁。现其双亲现均已年过七旬,年老体弱,生活较为困难。梁华同志牺牲后,兴安法院党组领导一直都非常关心他父母的生活,迄今法院党组领导坚持看望慰问活动已经十四年了,在兴安本地传为一段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