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始终将巡回审判工作作为工作的亮点予以重点打造,通过巡回审判,将庭审带到了在当事人家门口,延伸到了田间地头和边远山区,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渠道,规范司法行为,增加司法透明度,加大了司法宣传力度,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也得到了肯定和推广。主要如下:
一是试行电话调解,方便异地当事人。兴安法院溶江法庭为方便异地当事人打官司试点电话调解服务,电话调解案件均附有调解流程表,记载调解结果,争议焦点、调解进度、调解人员、调解时间等,提高了沟通协调效果,体现了诉讼经济原则,更好的兼顾当事人合理的要求,获得群众们的好评。
二是巡回审判与法制宣传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兴安法院城关法庭在高尚等地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还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放法律图书资料,提供大量的诉讼外法律咨询服务,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融洽了法院与老百姓的鱼水情,扩大了法院的影响力。
三是巡回审判的案件受理范围从传统的简单民事纠纷延伸到轻微刑事案件,扩大受益面。兴安法院刑庭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已经了结的农村邻里轻微伤害案件拿到田间地头去开庭审判,通过法官的规范司法和情感教导,给平时不经常出门的邻里乡亲呈上最直观的普法教育,彰显巡回审判“审理与教育感化并举”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