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齐抓共建,需要早谋划、早落实,才能确保一年工作的成效真正体现出来。兴安法院作为本县漠川乡桥头村的新农村建设联系点,长期以来一直都非常关心该村的建设,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将该项活动与本县“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合力,着力打造清洁乡村新亮点,实现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同频共振,效果显著。
一是重联络,全摸底。由本院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了桥头村“美丽乡村”工作服务队,安排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下到一线葡萄种植点,采取“联村包村,结对帮扶”方式,实现了对一线葡萄种植情况的全面摸底,从而明确2015年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的侧重点。
二是重实干,解难题。由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负责,当起了“美丽乡村”活动的宣讲员、保洁员和监督员,协调做好每周的桥头村垃圾回收清理工作,还在开春之际便邀请本县葡萄疾病预防和城关法庭法官开展专题讲座,先后为桥头村群众们送来了专业的葡萄种植知识和法律维权知识,并筹集投入帮扶资金1多万元用于桥头村委图书馆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建战斗堡垒和党员凝聚力工作,以党建促乡村经济发展。
三是重评议,创一流。为新农村建设联系工作队员配备好一本桥头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日记,由本人书面记载好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协助工作的完成情况;本院新农村建设联系工作队员与桥头村村委签订美丽乡村建设责任承诺书,把自己摆在新农村建设一份子的位置上真正出工出力,不断增强自身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同时,还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参加桥头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让桥头村全体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真心为兴安法院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