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兴安法院召开本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审判绩效责任状签字仪式,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讲话和全市法院2015年院长会议精神,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承诺书,要求各庭(局)、室、科、队和派出法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绩效考评数据指标廉政责任,确保自身职责范围内不出问题,努力实现司法廉洁和2015年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齐抓共管,确保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坚持不断调整充实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审判绩效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审判绩效指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院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其它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机制,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落实,探索构建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发挥“一岗双责”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审判永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要通过干警的司法作风由面到里地展现出来。为此,我院制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目标,层层分工,落实到人。积极配合上级法院明察暗访工作,及时纠正干警着装不规范,对待当事人生硬、冷淡和上班时间不到位等有损司法形象和工作热情减退行为的发生,加强了一线干警的廉政教育,出台完善了本院干警司法作风建设规章制度,细化完善了干部零星假考核制度和定期轮岗制度。
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对各庭室19项主要审判指标和人、财、物等重点领域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把对一线审判人员的监督制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对他们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权利运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加大对法定期限内结案、实际执行率、办案经费报销、“八小时之外”学习生活等环节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形成权力在管理下运行,制度在监督下落实.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一岗双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将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民生问题,深入开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纠纷问题等工作,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通过推兴安法院“三大平台”公开,破除司法神秘感,加大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的透明力度,防止办案人员不作为,把司法改革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五是坚持优化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既加强了同庭室同事的沟通与交流、尊重,努力打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干事的工作氛围。又努力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我院图书室的网络教育和学习书籍,强化业务和廉政知识的学习和提高,踏实严谨地完成审判绩效和党风廉政工作任务。
2015年,兴安法院各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全院干警签订2015党风廉政建设、审判绩效责任状,就是要给自己压力,再将压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动力,督促自己、自己身边的同事、自己所在的庭室在2015年能够实现在审判绩效指标和党风廉政建设同进步、相促进,为兴安法院2015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