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上午,兴安法院民一庭正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原告唐某诉被告唐某林、唐某河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的母亲突然情绪失控,对着原告代理人破口大骂,并带着孙女躺在地上,边哭边喊,说要以命抵命。
庭审突发紧急情况,主审该案的赵丹法官迅速宣布休庭十分钟,并第一时间联系上值班法警前来增援,同时下去劝慰被告母亲要保持情绪平缓,不要吓坏了自己的孙女。被告母亲情绪激动,什么也听不进去,赖在地上不起来。赵法官便拿自己也是母亲为例,十分了解她作为母亲的艰难不易,能够理解她的此举此动。眼见被告母亲情绪稍微缓和,赵法官顺势叫上赶来的法警一起扶起被告母亲出了审判庭,来到休息室让被告母亲休息。赵法官给被告母亲端上一杯水,并安排女法警照顾其小孙女,继续苦口婆心对被告母亲进行劝解。她说道:“作为母亲,我能理解你,既要筹钱为儿子治伤,又要帮带其年幼的孩子,还要赔偿对方。知道你心里累积了太多的委屈和难受,但是在庭审中发泄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也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在法庭上法官是你们理顺法律关系,尽可能为你们解决问题的。扰乱庭审秩序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使问题更坏。所以希望你能好好配合,先在休息室休息一下,缓和下情绪,我继续去开庭,好吗?”被告母亲点了点头,赵法官安排法警照顾好被告母亲和其孙女后,重新赶往审判庭恢复审理。
原来,本案被告唐某林醉酒开二轮摩托车搭乘原告唐某在回村的路上冲到田间,造成原告唐某当场死亡、被告唐某林重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被告至今躺在医院,半身残疾。治疗需要高额的费用,赔偿原告也需要一大笔钱,被告母亲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于是在庭审中出现了这样的闹剧。幸好主审法官面对突发事件临危不乱,运用女法官特有的视角较好的化解了危机,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扩大。同时,这起交通事故也再一次提醒了世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次酒驾,有可能断送的是两个家庭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