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兴安法院缴纳诉讼费比过去要方便多了。以前我来打官司缴诉讼费必须要先到法院财务室申请开票,再拿着票到离法院600米的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志玲路营业点交钱。现在,我直接在财务室核实完金额后直接刷卡就OK了。法院的便民措施真是想到了我们当事人的心坎里啊!今天,我要在微博上为法院的便民服务点个赞。”4月13日上午,在兴安法院法院财务室,前来办理立案缴费手续的龙律师一边办理缴费手续,一边跟该院财务人员高兴地说道。
在兴安法院pos机缴费服务开通以前,该院所有的立案缴纳诉讼费程序只能先到该院财务室开票后,再到指定的兴安县农村合作银行志玲路营业点缴纳现金。虽然只有600多米行程,距离不算太远,但中间要经过两个十字交叉路口,一些外地当事人和兴安本地偏远农村的当事人因为不熟悉,为此还经常走错路,找错地方,让兴安法院的司法便民措施满意度打了一定折扣。
2015年以来,兴安法院以打造全区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单位为契机,全面提升立案服务软硬件建设,及时汇总各个服务窗口干警意见并多次到恭城、永福法院等本市兄弟法院实地了解其先进做法,认为在财务室配置POS机可以减少当事人诉累并消除携带现金的安全隐患,司法便民再延伸效果立竿见影。故针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普遍反映的交纳诉讼费程序繁琐的问题,该院办公室主动联系兴安县农村合作银行,最终达成合作协议,在该院财务室开通了POS机刷卡缴费服务。
兴安灵渠律师事务所的龙律师有幸成为该项便民服务开通以来的第一个体验者,他在兴安法院财务人员的提示帮助下完成填写信息并核实完需缴纳金额后,用自己的“桂盛通”卡在POS机上轻轻一刷,3分钟内便完成了所有缴费程序。对此,龙律师深感POS机缴费服务的方便和快捷,才有了本文开头时他为兴安法院司法便民再延伸点赞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