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于4月13日召开后,兴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于4月17日组织召开全院干警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会上,曾小平院长着重介绍了4月13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反腐败工作会议的情况:一是学习教育有深度。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工作,从党组会、中层领导会、全院干警大会着手,由上到下层层推进,形成有部署、有落实和有体系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体系;二是司法作风有转变。要将在全市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42条意见、52条建议认真汇总起来,将形成书面材料的181条整改措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司法作风真正体现在行动上;三是从严管理有措施,要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基建项目、群众信访等领域下重拳认真查改问题,扎实做好执法监督员、阳光司法和法院新闻发布会等工作;四是坚持反腐有铁臂。全市法院要在2014年查处自身“害群之马”的基础上,继续做到铁臂反腐,达到有腐必反、绝不姑息的效果。
随后,曾小平院长分析了兴安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如下:一是部分庭室重业务轻思想的态度较为严重,虽然成立了党支部,但一年下来开不了几次会,党小组活动无法真正入脑入心;二是创新措施不多,党员干警无法在支部中学到更多紧跟时代步伐的知识,自身素养提升打了折扣;三是少数干警审判责任心不强,在超审限防范上无法严格要求自己,群众司法满意度不高;四是调查研究不够,一线干警存在的困难解决得不够好,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最后,曾小平院长对兴安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继续坚持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建设力度,院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在院党组进行重大决策时要做到廉政与审判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体系;二是做好法院组织工作和纪检队伍建设工作,用党的十八大理论扩大法院纪检组织、政工、监察部门干警的头脑,带头改进司法作风,自觉践行好群众路线和为民司法理念,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上下大功夫,通过集中培训、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纪检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全面提升自身工作能力;三是坚持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权运行的监督,促进司法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规定,明确法院领导通过审委会集体讨论案件的权限,有效建立起防治外部干扰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体系;四是建立健全法院干警思想政治学习机制,要通过打造兴安法院廉政文化展厅,全力构建“观有景、闻有声、读有文”的廉政文化体系,以环境养廉、警钟长鸣,积极营造崇尚勤廉、践行勤廉的良好氛围,时刻警示着每位干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