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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少年法庭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5-04-27 18:00:26 打印 字号: | |

4月27日,兴安法院经过5个月筹建的少年法庭正式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该院少年法庭精心设计,整体色调采用白色,实施“圆桌审判”,将传统的法台式审理模式改为圆桌式,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公诉人等围绕圆形审判桌平等入座,而不是如在普通审判庭中那样通过位置的摆放彰显法官和法庭高上的地位。同时,该院少年法庭整体照明讲求柔和,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营造温馨的感觉,在潜移默化之中消除他们重返社会的思想包袱,重新树立起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为配合好少年法庭硬件设施功能的充分发挥,该院还选调刑事审判业务方面最优秀的法官参与到今后少年法庭的审判组织工作中来,贯彻落实好“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在今后的少年审判工作中,兴安县人民法院的少年审判法官们,在坚持把好事实证据关的同时,注重依法对涉案未成年刑事被告人、被害人和证人给予保护。经过兴安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官耐心细致的审判延伸工作,让迷途的心灵在司法保护下获得重生,让未成年罪犯都能真诚悔罪,回归社会后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而让少年法庭成为兴安法院工作的一面旗帜、一个品牌和一张名片。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