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兴安法院迎来了立案登记改革的第一个工作日。兴安法院加强了立案工作的人员配备,院长、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在立案庭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确保立案登记制度顺利实施。在9点左右,兴安法院立案庭来了第一个当事人,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解答他的问题,同时告知他立案的程序,当事人非常满意。
为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确保5月1日后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兴安法院立案庭做了大量工作。让诉讼服务大厅干净整洁,布局科学合理,各项便民利民设施基本齐全,工作人员能够着装上岗,精神状态良好,立案窗口功能齐全,诉讼事务办理一般能在大厅依次完成;调解、判后答疑、接访有专门场所;各项诉讼服务制度上墙公开,立案咨询电话对外公开,对正在办理的事务能实行无间断服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能够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起诉条件但材料不齐全或者需要补正的,基本上能够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者内容,让当事人感觉到在法院立案不难。
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表示,兴安法院将按《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认真做好登记立案工作,以勇于担当、务实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把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一一落实,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