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一行在李建庭长的带领下,到兴安法院执行局督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兴安法院积极应对,加班加点核查专项活动相关数据。
在督查过程中,李建庭长指出,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兴安法院做了很多努力,积案清理取得丰盛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国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部分案件录入的节点较少,终本案件缺“四查”材料;二是有少量案件未制作裁定书却列入剔除范围。
针对上述问题,兴安法院积极应对、全力以赴,认真核查拟剔除案件和拟清理案件数据,将实际执结的580件案卷全部从档案室借出,一本一本查看案卷中是否已经制作裁定书,已经制作裁定书的列入剔除范围,未制作的列入清理范围,同时安排人手将没有裁定书的案卷重新补做裁定书。对于终本案件,兴安法院执行局召开紧急会议,通知各个案件主办人,安排主办人完善各自案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再派专人对当事人的房产、车辆、工商、土地、银行等信息进行查询,统一查询后,一一录入全国执行案件管理系统。
虽然时间紧、工作量大,但是兴安法院执行局干警信心百倍,相信一定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将剔除案件和清理案件数据统计好,上报桂林中院,将终本案件“四查”材料补入系统,迎接最高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