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兴安法院行政庭的法官在该庭朱回香庭长的带领下来到县城中心广场,进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专题宣传活动,向过往的群众发放新行政诉讼法的法制宣传手册,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
活动现场,行政庭的法官们都忙得不可开交,耐心地向过往群众解释着新《行政诉讼法》:
——“新行政诉讼法就是管‘民告官’的法。比方说,现在如对林业局发放林权证不服的,就可以依此法去告政府。大家都过来了解下新《行政诉讼法》里的重点条文吧!”
——“现在,我来解释一下什么是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会保险待遇、行政机关违法集资、违法摊派费用……”
——“在依法适用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的同时,我们法院呀,在审理中还会充分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的。所以你们一定要相信法院,绝对可以让你们就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将理由在法庭上讲明白的……”
因为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对原有《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较大,行政诉讼范围扩大,立案、审理、执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以及增设行政附带民事争议解决制度等专业术语对于群众来说理解较为困难。为此,在本次专题宣传活动中,兴安法院行政庭的法官除了以小手册的形式标注出了新旧《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处,还着重就与群众利益联系最为密切的新《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诉讼费用和起诉期限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宣讲,让过往的群众充分理解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进一步增强了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
据悉,本次活动共发放资料200余份,向19位群众就其对新《行政诉讼法》理解上的问题进行了答疑,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