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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工作报告获人大代表高票通过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5-05-13 16:38:21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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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小平院长做法院工作报告

5月12日,兴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兴安县大礼堂召开,45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根据会议的安排,5月13日上午,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曾小平院长在报告中认真回顾了2014年县法院的工作情况,并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阐述。法院工作得到与会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的好评,经举手表决,法院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回顾2014年,兴安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桂林中院的指导,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依法履职,为“四县”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各项工作跃上新的台阶。2014年我院共获得国家级奖励3人次、自治区级奖励6人次、市级奖励49人次、县级奖励9人次。该院干警作风严谨,规范执法司法,积极创先争优,涌现出了荣获“全区法院2014年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的立案庭等一批先进典型。展望2015年,该院将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审判职能,完善各项服务,争取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做出更大贡献。具体如下: 一是继续以审判管理为切入点,推进审判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正开展;二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深化院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三是以人大监督和政协指导为助力,深化法院工作改进力度;四是以文化建设为引领,品牌立院深入人心;五是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贯彻落实好从严治院方针。


代表们认为,促进兴安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对于兴安法院来说,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新的一年,希望兴安法院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民生作为根本目标,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为兴安实现“四县”建设目标、绘就法治中国新蓝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