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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召开2015年绩效指标要求工作推进会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5-06-10 15:54:37 打印 字号: | |
审判绩效指标推进会现场

6月9日下午,兴安法院召开该院2015年审判绩效指标通报会,院党组领导以及各庭室中层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主要结合2015年桂林中院所确定的13项审判绩效指标,谈不足,动员各庭室严格依据桂林中院2015年13项主要审判绩效指标要求,做好下半年审判绩效工作。


李岷志副院长谈到:根据中院2015年审判绩效指标,重点是第一审限内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和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而上述三大指标,兴安法院均处于劣势,希望全院落实好“四级责任制”,做好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本院阳光司法网的及时更新工作,多出精品案件和打造出更多优秀示范庭,推进全院整体审判指标运行。


随后,曾小平院长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谈了四点改进意见,他要求:一是审监庭、审管办要继续对法定期限内结案工作加强提示工作。同时,各业务部门要落实好审判指标运行态势的书面分析报告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有书面的总结反思整改反馈;二是对目前运行质量较低下的第一审限内结案率指标实行院长把关责任责任制,案件需要在第一审限内延长的,必须由院长签字审批,从而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三是认真做好院领导亲自办案制度,院长、专委本年度必须严格按照桂林中院2015年审判绩效指标要求作为主办人全程参与到至少一起案件的办理环节中来,从以审判长身份组织开庭审理到最后的裁判文书制作、送达,必须亲力亲为,确保质量;四是是加大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要对第二季度审判绩效指标运行好的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正能量宣传效果。


 


以阳光司法为主线,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兴安法院将以召开绩效指标要求工作推进会为契机,组织各庭室一线干警认真学习,抓紧落实下去,通过大家说、共同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不掩饰、不护短,既要有原因分析,又要有下一阶段的针对措施,多思、多想、多学、多做,确保2015年主要审判绩效指标运行再上一个新台阶。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