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8日起,兴安法院执行局结合该院“法官进村”系列主题活动,在兴安县城区周边村落试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村入户。在活动中,该院干警根据所受理的执行案件信息,整理排查出居住地位于县城周边的34名本地失信被执行人,制作执行公告到进行张贴。一个上午的时间,该院执行局干警就走访了兴安县城周边的福子岗、白塘、桂兴村和西山村等地,在村口公布栏处张贴公告的同时,还向围观的群众宣传该院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措施,提高群众自觉抵御高利息诱惑,增强经济风险防范的意识。
通过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兴安法院充分发挥出执行威慑、惩戒、引导功能,引导周边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经济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依法保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执行公告中,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执行事实以及涉案金额罗列出来,群众在家门口就可对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详细情况一目了然,再经过他们的口口相传,让身边的人清楚其失信行为,扩大了执行公告的影响力,对兴安县城周边村落的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良好的惩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