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兴安县人民法院在该院一楼刑事审判大法庭举行打击涉毒犯罪集中宣判大会,对发生在兴安本地的三起涉毒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50余名兴安本地宾馆、茶座、酒吧等休闲娱乐场所的经营人员以及30余名被告人的近亲属参与了旁听。
在宣判大会上,三起涉毒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张某、唐某、文某等3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
兴安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唐敬忠副院长表示,打击毒品犯罪,除了政法机关的密切配合以外,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从而达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目的,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兴安法院对发生在兴安本地的三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就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让社会各界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毒品,进而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抵制毒品、从自身做起”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