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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权威发布该院近三年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作者:陈勇卫  发布时间:2015-06-25 17:57:21 打印 字号: | |
  • 兴安法院唐敬忠副院长(中)担任新闻发言人,向与会代表委员、媒体记者权威发布该院近三年禁毒工作开展情况
  • 新闻发布会现场
  • 唐敬忠副院长(右)接受采访

      625下午,在全世界第二十九个“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兴安法院召开“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权威发布该院近三年来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情况,展示该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加大禁毒宣传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彰显了该院坚决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新闻发布会上,兴安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唐敬忠副院长作为该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介绍了兴安法院近三年来依法打击各种毒品犯罪活动的工作情况。他谈到,2012年至2015625,该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64件,判处涉毒犯罪分子7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8人,重刑率10.95%,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2.47个百分点,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唐敬忠副院长指出,近三年来,兴安法院所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出现了未成年人涉毒案件逐年上升、新型毒品品种增多、涉毒案件罪犯大多是累犯或有前科、毒品来源相对集中等特点。对此,兴安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将继续做到依法稳、准、狠地打击毒品犯罪与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结合,以期达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扩大禁毒斗争的社会效果。


        唐敬忠副院长表示,在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同时,兴安法院还非常重视禁毒宣传工作,以此作为审判职能的延伸。一是通过组织刑庭法官到学校、到社区、到县城中心广场设立宣传板报、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在该院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禁毒宣传标语、向中小学生禁毒宣传小册子以及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和该院官方网站等媒体对重大涉毒案件的审理工作进行报道等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二是刑庭法官还五次来到自治区少管所对毒品罪犯和吸毒人员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增强了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心。三是充分利用“阳光司法”的平台载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广西阳光司法网对三年来所审理的64件毒品案件的裁判文书全文上网,使群众更广泛、更快捷地了解毒品案件的庭审过程和裁判结果,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


《兴安资讯报》、兴安电视台等县级媒体以及部分关心兴安法院审判工作的代表委员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一些代表委员在现场还进行了提问,该院刑庭黄恺庭长、袁建军副庭长先后就当前兴安县禁毒工作的现状、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处罚以及该院开展的具体禁毒宣传工作等群众关心的毒品犯罪问题一一进行了回答。此外,兴安法院官方微博、微信还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图文直播。

 
来源:法警队
责任编辑:罗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