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兴安法院执行局因执法为民获赠一面锦旗,13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代表亲手将旗子递到兴安法院执行局陆正胜局长手中,并传达了其他11位当事人对陆局长和承办法官深深的感激之情。
原来,这13位当事人都是兴安本地种植甜玉米的农民,每到玉米收获期,他们便收购村中其他种植户的玉米,再转卖给兴安某食品公司,但兴安食品公司购买甜玉米后,均未支付货款,多次催缴无果后,13位当事人将食品公司起诉至兴安法院。经兴安法院调解,食品公司愿意支付13位当事人货款共计187.8万元。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食品公司仍拒绝支付货款。于是,13位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局受理案件后,发现该食品公司在案已有几十个,在案标的已达数千万元,而且其法人代表也已被公安机关因涉嫌非法融资看押在看守所。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执行的难度,多次向局领导汇报,并商量解决对策。对此,陆局长表示,这些货款是农民们的经济来源,我们不能因此而断了农民们的活路,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来解决这笔货款问题。之后,陆局长和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看守所与食品公司法人沟通,并主动约谈食品公司的代理律师和财务会计。反反复复折腾,耐耐心心做工作,终于,食品公司同意将公司仅剩的13万元款项先支付给这些农民工。
虽然最后分配到13个人手上的货款不多,但从这也真正体现出了兴安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农民工们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所以,这才出现了送锦旗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