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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依托高标准少年法庭,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流程
作者:黄恺  发布时间:2015-08-31 16:20:40 打印 字号: | |
  • 少年法庭“圆桌审判”现场
  • 袁建军法官(中)讯问被告人张某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审理工作因其关系到失足未成年人的影响,丝毫马虎不得8月31日兴安法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强奸案件,积极联络妇联、团委负责人以及未成年被告人张某的父母及其辩护律师到庭,利用该院少年法庭完善的设施,将庭审与帮教充分结合起来,促使被告人张某当庭幡然悔悟,效果显著。一般刑事案件不同的是,该院刑庭本次庭审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犯不公开审理规定,特意选择该院北附楼四层位置较为偏僻、人员走动较少的少年法庭开庭,并要求值班法警做好庭审现场外围隔离门的封闭工作,对试图进入旁听的无关人员及时进行劝离,从而避免无关人员对被告人张某庭审情绪造成干扰。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袁建军法官考虑到该案未成年犯张某虽然涉嫌强奸犯罪,社会危害性较但考虑到其在审查起诉环节中就主动认罪,并积极协助公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收集相关犯罪证据,表示出了很诚恳的认罪态度,适用“圆桌审判”,营造出温馨平等的对话氛围,以减轻张某的负罪心理,为其主动配合庭审讯问和幡然悔悟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再者,审判长袁建军法官、公诉人和辩护人在询问环节中始终保持语气的平和,确保张某能够听清并如实回答,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张某你自首后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是否属实?”


    ——“张某,你是否将掺有“红蜘蛛”催情药粉的饮料给被害人喝?”


——“张某你今天有什么要对父母亲说的?”


——“张某,关押了这么长时间,你有什么想法?”
在法庭发问阶段,每当张某回答犹豫不决,或思绪陷入迷茫时,审判长袁建军法官都会主动询问:“张某听明白了吗?没听明白的话,不要急,可以重复一遍,好吗?”
审理结束后,本案审判长袁建军法官专门就兴安法院未成年犯罪审理工作谈了自己的想法。她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工作是一个软硬件并重的过程,只有在少年法庭硬件建设上的持续投入,再把未成年犯庭审流程把控做好做扎实了,就会取得相当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这段时间,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依托高标准少年法庭以及和妇联、团委的积极联络配合,兴安法院少审工作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审理工作流程但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将听取社会各界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人士对少审工作的改进意见,更好地将审判与帮教结合起来,自身少年审判工作才能再上一个新台阶,打造出少年审判的兴安法院品牌。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罗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