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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罗列问题清单,严把案件质量关
作者:欧见凤 谢灵莉  发布时间:2015-11-18 11:12:40 打印 字号: | |
  • 案件评查现场
  • 兴安法院审管办工作人员听取被评查庭室意见


11月18日上午,兴安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依据年初颁布实施的《兴安县人民法院2015年案件评查方案》对该院各庭室已审结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评查活动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涵盖案件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以及与立案、审判、执行有关的其他人员,根据评查形成的问题清单直面部分庭室干警案件质量意识不强的问题,突出了严把案件质量关的理念要求,用案件评查助力该院审判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效果显著。


通过在案件评查活动基础上形成涵盖问题现状分析、完成期限和责任人、原因分析和对策等三方面的问题清单,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发现各庭室目前在第四季度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庭室对案件评查通报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形成完善的问题现状分析清单,回头看工作没有目标,得过且过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庭室对未达到优秀的案件尤其是存在程序瑕疵的案件没有及时进行整改,没有形成系统的完成期限和责任人清单,这就给该院参与全市法院2015年“阳光司法工作”案件抽查环节最终的考评留有一定的隐患;三是部分庭室对案件评查工作和结果和转化利用工作不重视,没有形成规范的责任原因分析和对策清单,这就对一般性问题进行总结汇总形成科学的案件司法统计分析报告的效果无法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拖累了该院2015年司法调研工作总体成绩。


    据了解,兴安法院通过阶段性、经常性的评查案件工作,突出了纠正有问题的案件,解决疑难复杂的案件,解决审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大要求,在此基础上融入清单意识,罗列好问题清单,将对于加强审判程序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全力冲刺2015年第四季度的工作,有着重大指导意义。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罗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