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桂林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波一行4人到兴安法院进行纪检工作指导,兴安法院纪检组吴辉组长全程陪同。王波组长一行先后实地参观了兴安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文化教育展厅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该院在近三年内狠抓法院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了肯定,并对法院接下来的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提出意见:
一是强化纪律作风思想教育。开展常规教育、专项教育、党课教育、谈话教育、廉政文化教育,把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在全院大会、部门会议上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全市政法机关“三升三降、四个不发生”等作风规定,让干警充分认识到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针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制定对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审判督查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各庭室之间的配合协作,完善定期督查工作机制、不定期的暗访督查机制、审判督查记录制度,明确督察工作重点和措施,形成督察督办的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确保纪律作风不流于形式。
三是强化内外监督,设立多重防护。开展部门自查、例行检查、领导巡查,不定时抽查干警在岗情况,防止干警迟到、早退、脱岗等情况发生。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指纹考勤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安检安保、立案诉服、法庭审判、公务警务用车管理等方面进行实时监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风纪投诉台,接待处理来访群众对司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投诉。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院长邮箱,并给予及时办理和回复。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对日常督查进行周通报,对庭审及服务窗口作风督查情况进行月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与勤政廉政考核、季度、年度目标考核及反腐倡廉考核挂钩。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署名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真正做到立查立纠。
最后,王波组长对兴安法院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全院干警在该院党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扎实工作,努力进取,主动服务,充分发挥法院干警的集体智慧,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兴安县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