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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 “借力”网格化管理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作者:欧见凤  发布时间:2015-12-17 16:48:24 打印 字号: | |

基层法院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是落实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理念要求,找准基层法院服务大局的职能定位的需要。为此,兴安法院在2015年积极转变服务方式,推动网格化管理,采取三项有利举措“主动出击”深入社区服务,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司法服务能力提升,成效显著。


一是“借力“网格化管理,延伸法院社区调查服务触角。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的指示精神,兴安法院已经成立了由资深法官组成的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以服刑罪犯社会调查工作为具体切入点,通过与罪犯父母以及其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的交流,详细了解家庭情况、性格特点、人情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以及家庭成员关系等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加强与社区、街道办、村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使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触角延伸到基层,覆盖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二是“借力”网格化管理,细化法院巡回审判服务。兴安法院“点兵点将”,选派有经验、有能力、有热情的法官到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我院由院长带队,先后深入到兴安县漠川乡桥头、长洲和艳林等三个村委,分别就法院参与到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农资产品销售、传统“圩日”法制宣传和山林权属纠纷三大突出问题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群众的需要,主动为群众服务,并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总结工作方法,提出打造涉农案件巡回审理办案点的设想,力争使矛盾在源头处得到化解。


三是“借力”网格化管理,完善涉诉矛盾预防和化解网格。兴安法院充分利用县委、县政府网格化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以驻社区、街道办、村委会法官为基础,利用已经开通试运行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做好“一镇一法官”的法官热线全面覆盖工作,进一步完善涉诉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组织网络,并将其融入地方网格化矛盾纠纷调处系统,实现优势互补。


据悉,在网格化管理试点阶段,兴安法院在试点社区和村屯及时处理了10多起矛盾纠纷,包括夫妻矛盾、邻里矛盾、物业矛盾、赡养纠纷等。相信在网格化全面覆盖的管理模式下,群众的许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可以得到解决,法院的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减轻,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将得到提升。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罗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