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标的额增长明显的新态势,兴安法院12月以来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排查力度,采取三项举措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拖欠工资案件年底实现“零积压”。
一是全面清查案件数量。兴安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案件的排查工作,确定一名干警为联系人,负责该院拖欠工资案件的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工作小组对各庭室采取不定期与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该类案件的上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针对抽查情况逐案分析,与案件负责人交流,找到解决的方法。
二是完善纠纷矛盾化解机制。充分调动案件主办人的积极主动性,利用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拖欠工资类案件,该院坚持“能调绝不判”的原则,并分派有耐心、有经验的法官办理。负责办理该类案件的法官经过充分了解案情,运用法理与情理,对企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案件的和解与调解。
三是强化执行环节。执行工作人员对拖欠工资的企业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并通知申请人予以配合,积极提供可供执行线索,防止有能力执行的当事人逃避执行;执行人员要穷尽执行措施,灵活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劳动者“讨薪”。
据了解,兴安法院开展拖欠工资案件排查活动以来,已经成功解决了十余件拖欠工资类案件,促使该类案件基本实现“零积压”。与去年相比,拖欠工资类案件的结案率上升了11.6%,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和社会效果,为“平安兴安”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