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传递民声”的宗旨,兴安法院为严格贯彻党中央“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思想,根据该院党组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用“四定”开展 “倾听月”活动,广听民意,多集民智,大解民忧,汇聚民心,以维护当地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是定领导。兴安法院领导班子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倾听月”活动方案,并邀请政协委员来该院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召开全院各庭室负责人会议,落实好本次活动的领导人、负责人和联络人。接着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各部门例会、电子滚动屏、宣传横幅、宣传板报等形式传达此次会议精神及活动具体方案,形成了全院干警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各个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定机制。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诉求,该院引导全院干警广听民意,多集民智,并要求全体干警做到:第一,用优良的工作作风,建立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借着全区政法系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东风”,在院党组的带领下,树立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当事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倾听民意,吸纳群众的意见,解群众所急、所扰、所盼;第二,以问题为导向,夯实工作。通过深入群众,听民意,集民智,总结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提高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参与度。
三是定活动。第一,集民意。通过“公众活动开放日”,“院长接待日”,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等方式迎接民意进来,通过主动到人大、政协,到社区、街道、乡村征求意见的方式“走出去”,倾听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和意见。第二,建平台。通过设立留言墙、留言板、意见箱,建立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审判期刊意见专栏等,安排专人定期、及时的收集、分类、汇总并回复。
四是定报告。通过前期的精心部署及大力宣传,兴安法院在本次“倾听月”活动的开展工作进入到关键阶段,就是集中的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根据分工的不同,由不同的领导人、负责人、联系人对其负责的不同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对汇总后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呈有关领导审阅,根据领导批示,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谋划2016年的工作,为下一年度的审判工作开好局。通过层层收集意见,梳理民意、诉求,总结工作方法,以指引明年的审判工作。
相信在兴安法院的精心部署下,本次“倾听月”的活动定会顺利开展,并取得圆满的结果,使该院能够广听民意,多集民智,大解民忧,汇聚民心;也定能提高群众对该院审判工作的满意度及法制社会建设的参与度,为该院2015年的总结工作提供良好的意见及建议,也为2016年的审判工作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