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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对2015年新招录公务员进行劝勉谈话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6-01-14 10:35:01 打印 字号: | |
新招录干警劝勉谈话现场

1月13日上午,兴安法院对该院2015年新招录的四名公务员进行劝勉谈话,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兴安法院,更好地适应基层工作与生活,完成从法学人到法院人嬗变的第一步。 


     本次勤勉谈话由兴安法院纪检组吴辉组长主持主持,曾小平院长作重要讲话。 


吴辉组长首先结合该院近三年招录公务员情况谈了基层法院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理念和五中全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精神要义指引下对于创新性人才的需求,让新招录的四位公务员认识到兴安法院作为广西首批全国模范基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以外,积极参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工作的责任与担当。随后,他通过对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的深刻解读,进一步强化了新招录公务员对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行使司法权力的认识。


最后,曾小平院长做重要讲话。他对新招录的四名公务员提出了“四心”要求:一是保持“平常心”。结合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危害,加强政治学习,归位心态定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淡看名利;二是保持“进取心”。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强化自身“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实事、成大事”意识;三是保持“谦逊心”。结合群众路线要求,多向办案一线向群众取经,向老同志请教,向身边同事学习,尽快适应新岗位;四是保持“感恩心”。结合个人成长与亲情关爱之间的深刻内涵,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回报家庭对自己的关爱,不辜负法院党组织对自己的信任。


     参加勤勉谈话的四位新招录公务员一致认为:扬帆起航正当时,从今天的劝勉谈话开始,目标已经明确,号角已经吹响,在兴安法院这个大家庭和大熔炉里,自己将迎来法律人生的崭新篇章。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今后一定要按照本次勤勉谈话的要求严格加以贯彻落实,模范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权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据了解,2015年,兴安法院分别通过公务员考录和政法干警硕士研究生委培两种形式招录了四名公务员,他们平均年龄为24岁,闯劲十足,均有在兴安法院干出一番事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相信随着这批年轻公务员逐步适应工作,兴安法院将进一步改善正式在编干警的年龄结构,缓解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案多人少”的矛盾,为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张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