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兴安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分管执行工作的李岷志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和执行局全体干警。
首先,陆局长带领全体干警学习了最高院最新下发的《执行监督案件工作规范》、《执行请示案件工作规范》、《执行协调案件工作规范》以及《执行款管理办法》,并对各个案件承办法官强调了执行款项交纳、发放的具体流程,以及办理所需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其次,陆局长对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布置,继续延续2015年的优秀作风,将全体干警分为两个实施组和一个综合组,实施组负责具体案件的承办,综合组则专门处理信访件、执行异议以及无财产终本案件节点制作和结案,以便让实施组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解决有财产案件的执行。
最后,陆局长着重强调执行局干警的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问题,他指出,执行局是一个容易让人诟病的部门,临近春节,千万不能发生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事情,平时在当事人的来往中也要注意言辞,尽量避免不要的麻烦,严禁违纪现象发生。
会议最后,李岷志副院长做了总结性发言,他不仅对执行局2015年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也对2016年工作给予厚望。希望兴安法院执行局在2016年里取得更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