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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名单助执行 老赖主动履行把案结
作者:尹冬妮  发布时间:2016-01-18 16:03:29 打印 字号: | |


1月15日,被执行人张某的弟弟主动来到兴安法院将张某与彭某某人格权纠纷一案的执行款全数缴入执行款专户,该案顺利执结。


原来,彭某某与张某是邻居,双方因调换土地一事产生矛盾,2012年11月21日,在张某家门口,双方因调换土地一事发生争吵,在争吵中,张某用木棒将彭某某左手臂打伤后,双方继续扭打,后被村民拉开。彭某某受伤后,到兴安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肱骨外髁骨折,头部、左肩皮肤软组织挫伤。后经鉴定,彭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十级残疾。2013年7月17日,兴安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确定了张某的民事赔偿责任,由张某赔偿经济损失30716.5元,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向法院起诉。之后彭某某继续治疗。2014年1月20日,彭某某诉至兴安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后续治疗费。经兴安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赔偿彭某某后续治疗费等共计6388.74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自动履行,而是外出打工躲避债务。于是,彭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与张某沟通,希望其自动履行,但张某非但不履行,还将承办法官电话拉入黑名单。面对此情况,承办法官继续与被执行人联系的同时,还在执行查控系统中不间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经银行反馈,张某其中一个银行账户内有2138元,于是承办法官赶紧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这笔钱扣划至兴安法院执行款专户。虽然已有三分之一案件执行款到位,但承办法官没有丝毫松懈,考虑到张某外出打工,过年肯定要回家,于是公告送达纳入失信名单决定书后,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恰巧,张某的母亲病重住院,张某着急乘飞机回家,谁知已无法购买飞机票。


1月14日,张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请求解除黑名单,让其尽快回家,并愿意将剩余的执行款交到法院。1月15日上午 ,张某的弟弟来到法院,将余下4千多元执行款交到执行款专户,下午,张某被拉出失信名单,申请人全数领取案件执行款,案子顺利执结。


通过此案,兴安法院将更普遍的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其在执行过程中发挥更高效的作用,逼迫更多的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维护更多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罗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