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兴安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相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化解开多年的恩怨和睦相处。
原来,秦某华与秦某林是邻居,他们的房屋之间原有挡土墙和排水沟。2013年8月,秦某华修建化粪池,将化粪池的一个边角修建在了两人房屋之间的挡土墙上。秦某华化粪池修建好后,秦某林将修建在挡土墙上的化粪池的一角打烂,挡土墙也倒塌。2014年4月,秦某华起诉至兴安法院,要求恢复化粪池及挡土墙的原状。经兴安法院审理,判决秦某林三十日内将秦某华的化粪池恢复原状。三十天后,秦某林并未按照生效判决书的义务履行,于是秦某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移送执行局后,承办法官为了不激发双方当事人更深的矛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怨气都非常大,当场吵闹得不可开交,调解均以失败告终。尽管如此,承办法官仍然不放弃,经过与其他法官的沟通、商量,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想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来逼其就范,以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多次不间断查询后,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壹万元的存款,承办法官立即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这笔存款。之后,又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冻结裁定书。
1月13日下午,被执行人向承办法官打来电话,表明已经将化粪池恢复原状。1月14日,承办法官亲自前往现场查看,果然,化粪池已经恢复原状。承办法官为案结高兴的同时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说,“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间相互照应相互帮助本是应该的,没必要因为一点小事闹得大家都不开心”,经过劝说,双方当事人都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