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受桂林市中级法院年度绩效考评小组委托,兴安法院举行了该院2015年度年终绩效考评和民主测评工作。兴安法院全院干警参加,曾小平院长做全年工作通报。
本次年终考核和民主测评工作以2015年桂林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管理办法为依据,主要包括该院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协作、敬业自律和工作成绩等五个部分,通过党组班子满意度投票、查阅相关台帐、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旨在对该院党组班子进行一次年底“大考”。
在年终绩效考评会上,曾小平院长向全体与会人员通报了本院2015年度10项绩效指标运行情况。他谈到,2015年,兴安法院以2015年全市法院绩效考核指标为基础,针对往年审判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审判为工作中心、以司法公正为目标,让当事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充分感受到公平公正。全院干警在摸索中思考和总结相关经验,围绕绩效测评指标切实形成提升工作的巨大干劲,成效显著:一是审判绩效跻身第一梯队;二是连续43年来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良好记录;三是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党风廉政文化教育展厅、少年法庭和科技法庭投入使用,成效显著;四是队伍建设成绩优秀,共获得市级以上表彰73项,获得第三批“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殊荣。
最后,全体干警以填写问卷的形式对院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完成后,曾小平院长强调,2016年,兴安县人民法院促进司法权威、高效、公正的任务仍然艰巨而重大。兴安法院的工作正迎来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指引下的更加美好的前景,希望全院干警能以“江海不逆小流”的大度,团结向上,沉心静气,开拓进取,不畏艰难,全面做好2016年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我院“四新”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