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历来重视新老法官的衔接,尤其注重年轻法官的培养,在2016年开年之际,培养年轻法官的四种实用能力,有效的提升青年法官的业务能力,以增强了法院的后备力量。
一是庭审驾驭能力“一对一”培养。兴安法院发扬“以旧带新”的优良传统,安排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带新法官,原则上要求老法官每月参与(包括参加和旁听)一次青年法官主审案件的庭审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指出其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新法官要每个星期参观老法官庭审至少一次,并进行观后感总结,以及时发现自己存在的不足。这种“一对一”的培养模式,对帮助青年法官把握庭审中的要点、归纳好争议焦点及如何精准提问的问题很有帮助。
二是制作裁判文书能力“季度评比”培养。老法官要对青年法官进行实时的指导,针对审判中的重点及裁判文书的制作问题,一份高质量、高水准的文书是如何出炉的,包括它的制作过程、论证说理过程、规范的格式等,通过对比,更能反映青年法官裁判文书中具体存在的问题,帮助青年法官提升制作司法文书的能力。同时,在法院内部按季度进行裁判文书质量评比,对高质量、高水准的文书予以奖励,并鼓励大家进行学习,对裁判文书质量有待提高的,要发挥内部监督部门的作用,要严格加以把控。
三是适用法律能力“实务”方式培养。负责带新法官的资深法官,要多带领青年法官办理疑难复杂及新型案件。通过安排青年法官参加疑难案件合议、审判业务研讨会、法律知识沙龙、普法解答疑难问题等多种实务讨论的方式,向青年传授法律适用在审判实践中的正确方法,使青年法官能够更加具体、感官、有操作性的在实用中培养法律的适用能力,使抽象的法律具体化。以实务为基础的培养方式,使青年法官更感兴趣,更利于他们积极性的培养。
四是调解能力“日常”培养。案件的调解,与当事人当时的心理状态息息相关,如果不了解当事人当时的心理状态,就无法了解其在案件中所想要达到的具体诉求,那么案件就很难达成调解。调解是一种说话的艺术,同样的内容,不同的表达方式,会达到意想不到的的效果,因此,调解需要技巧。在日常工作中,青年法官要积极向老法官学习他们调解艺术,提升自己调解本领,要学会学习和总结,学会换位思考,运用正确的调解策略和方法,准确判断当事人的心理,提高调解成功率,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