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兴安法院针对过去信访工作的薄弱环节,汇聚各业务庭室一线干警的智慧,在审理、执行各类案件中,注重源头治理,巧妙运用“四无”解决涉诉信访困难,解决了大量的涉诉信访案件,成效显著。
一是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做到“无推诿”。该院正确认识妥善处理群众信访的重要性,把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放在突出位置,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完善接访制度,坚持每天院领导开门接访,保证群众疑难问题随时解决,力求把信访疑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贯彻立案登记制度,简化立案登记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情况,积极阐述法院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思路,提高案件接访效率,积极充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政法工作理想愿景,坚持开展假日诉访,方便群众在节假日来也能访解决问题。同时,对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及上级督办、交办信访案件以采取院领导轮流担任包案领导的轮流包案制度,做到负责、认真的状态。
二是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做到“无距离”。首先,该院对已处理的来访不以已终结而丢弃,对正在进行或尚未审结和执行案件,根据来访的内容,转送到相应的部门,各负责部门做好接待来访当事人或接受相关材料的工作,大力做好回访工作。其次,该院对于出现情绪颇为激动、言词颇为过激的来访者,该院坚持真心、真情和真意,多做解释说明工作,把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白说透彻,及时阐述法院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思路,并且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表达诉求,从而减少当事人的负面情绪。最后,该院采取有效措施对信访人员进行“一对一”服务,通过QQ、微信、“12368”诉讼服务语音平台等平台对办结案件进行全程跟踪问效,掌握信访人员反馈意见及满意度,定期对接访、办访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做到“无积压”。该院严格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对于初次来访的群众,要耐心听、详细问、认真登记记录。接访人员根据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可分情况处理:对法律咨询可直接答复来访人,而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告知信访人限时办结日期,确保当事人诉求得到反映和回复,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和案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强化应对措施,做到“无积压”的状态。
四是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做到“无缺漏”。该院大力推行全方位,不间断接待来访制度,在下班后,节假日期间,遇有来访事宜,统一由值班人员负责接待,并及时把接访情况向值班领导报告。每次接待来访人应仪表端正、态度和谐、用语文明,详细记录来访案件,做到无缺漏,满足群众的需要,同时,将案件的情况跟进,强化应对措施,做到“无缺漏”的状态。
据悉,兴安法院将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更加积极地落实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将真情、真心和真意体现在走访、约谈信访人的实际工作中,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大力气减少涉法涉诉信访进入诉讼程序久拖不决的问题,从而凝聚起全社会支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