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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骑车撞伤老人拒赔偿 法院强制执行扣划失职监护人存款
作者:尹冬妮  发布时间:2016-01-28 18:18:32 打印 字号: | |

2014年6月17日17时左右,十周岁的张某某在兴安县滨江路骑儿童自行车玩耍时不慎将何某某的右脚踝关节处撞伤。事故发生后,何某某被送至兴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天,同年6月24日出院,医院诊断为:右小脚挫裂伤病肌腱断裂,住院期间一人陪护,出院建议全休一个月,医疗费共支出4386.94元。之后张某某的妈妈帅某某在办案民警的建议下为何某某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余下部分帅某某以事故现场只有何某某、张某某两人,无法证明是张某某撞伤何某某为由而拒绝支付。于是何某某起诉至兴安法院要求赔偿余下部分医疗费。


经兴安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某的监护人帅某某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1285.3元。判决生效后,帅某某心有不服仍拒绝支付赔偿款,无奈,张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移送执行局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帅某某取得联系,并向她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与帅某某沟通过程中,帅某某态度非常强硬,仍坚持现场无目击证人证明是她儿子撞伤的人,认为法院审理不公,坚决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之后再联系,帅某某已将承办法官的电话拉入黑名单。敬酒不吃吃罚酒,承办法官查询帅某某身份证号码后,在执行查控系统上对帅某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查询到帅某某一银行卡里刚好有一千多元钱,于是承办法官将这笔钱冻结后扣划到了法院执行款专户。


 


1月27日,申请人何某某领取全部案件执行款,一起因监护人失职造成的侵权纠纷案顺利执结。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罗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