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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兄妹对簿公堂 法院真情执行把案结
作者:尹冬妮  发布时间:2016-02-06 12:12:16 打印 字号: | |

苏某红与苏某清是同胞兄妹,一直以来都和睦相处,直到2009年11月,国家开始征收他们所在村委的集体土地,征收了登记在苏某清名下的土地、水田、旱地,征收补偿费共计58万元。于是,哥哥苏某清想将这些补偿费占为己有,妹妹苏某红追讨数次无果后,一纸诉状将苏某清起诉至兴安法院。在审理阶段,双方达成协议,由苏某清于2015年5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苏某红82000元,其他补偿费苏某红自愿放弃。本以为双方达成协议会安枕无忧,谁知又出变故,苏某清拒绝按照协议上执行。无奈之下,苏某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移送执行后,承办法官主打亲情牌,抓住当事人是胞兄妹的关系,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说“血缘关系式割舍不断的,为了一点钱而撕破脸皮,甚至闹到法院,你们觉得对得起你们死去的父母吗?一家人,以和为贵,家和才万事兴。”经过承办法官调解,双方都有所退让,由苏某清一次性支付62000元,其余放弃。


 


2月1日,苏某清将62000元执行款缴入兴安法院执行款专户,下午,苏秀红领取案件执行款,案件执结。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罗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