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这么多人来立案?不过我为法官能高效快捷地为当事人立好案点赞。”在兴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里一名来立案的当事人如是说。每年春节前后,不少外出务工的人员趁着返乡过年便将各种积压的矛盾纠纷诉至法院,使得法院在春节前后会面对一个诉讼高峰,猴年春节也不例外。该院为了方便当事人立案、便利当事人诉讼,出台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合理分配工作。该院立案庭成员在王艳玲庭长的带领下合理分工、统筹安排,其他相关的业务部门也积极配合立案庭的工作,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形成一条畅通的立案渠道。
二是做好诉前指导。该案在立案大厅粘贴了完整的立案流程和相关法律文书格式,并设置专门的咨询服务台,让当事人事先准备好立案所需的正确材料,尽量帮助当事人实现一次性立案。
三是畅通救助渠道。该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救助渠道,及时依法处理符合减免、缓缴诉讼费条件的案件,使得经济困难当事人的案件也能当日立好,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自己合法的诉讼权利
四是提倡诉前调解。该院组建了一支专门的调解队伍,对案情简单或当事人争议比较小的案件力争做到即时调结;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努力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重新审视自己的权利义务,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让部分案件通过调解在诉前即可结案,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