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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完善干警廉政档案, 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作者:张萃  发布时间:2016-03-08 11:19:05 打印 字号: | |

“执法公正心坦然,为人清廉自从容。”兴安法院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全院干警的管理、监督和教育。近日,该院监察科结合全院干警人事变动情况,从三个方面入手,积极做好干警廉政档案的完善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完善档案资料,力求真实全面。该院为75名正式干警、34名聘用干警完善了廉政档案,内容包括干警基本情况和廉政信息情况。干警的基本情况涉及个人简历、个人拥有的车辆和房产、股票及证券交易账户、出入境情况、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个人受到的奖罚情况等重要信息。廉政信息情况涉及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和调查核实情况、信访监督谈话、廉政警示谈话等内容。为确保廉政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该院要求每份廉政档案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签名,由各庭室负责人检查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有无遗漏等,并交分管副院长审核后,统一由监察科存档。


规范日常管理,及时更新动态。该院根据“一人一档”的要求,规范廉政档案的管理制度。由该院监察科专门负责检查和督促廉政档案的填报,并依据该院干警的实际情况开展动态化的追踪管理,每月及时检查、更新、补登廉政档案中的所有内容,保证该院和有关领导能及时了解该院干警拥有的车辆和房产、婚姻状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就业情况、出入境情况等重大事项的变动。同时,为保护该院干警的隐私,严格做好廉政档案的保密、安全及保护工作。


加强有效运用,发挥档案作用。该院通过对全院干警廉政档案的详细记载,能够及时了解干警廉洁司法的情况,从而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警示及保护。同时,将廉政档案作为对干警工作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努力提升干警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当干警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时,及时记入干警的廉政档案,年度考核或评奖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切实把廉政档案作为奖惩、年度考核以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发挥廉政档案的作用,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罗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