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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却不尽赡养义务  法院执行护老人合法权益
作者:尹冬妮  发布时间:2016-03-11 15:48:46 打印 字号: | |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有这样一对老夫妇,他们有三个儿子,其中两个儿子却都不愿意尽赡养义务,最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刘某某和蒋某某是一对年过80的老夫妇,两人婚后共生育了三个儿子,即刘甲、刘已、刘丙,目前三人都已成婚,并也都各自有了小孩。按道理,三人都已为人父母,应该都能体会为人父母所付出的艰辛,偏偏三人中只有小儿子刘丙一人在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尽职尽责的赡养两位老人,大儿子和二儿子都未履行赡养义务,为此,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过得一点儿都不幸福。于是,两位老人以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三个儿子应平等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起诉至兴安法院,请求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经过兴安法院审理,最后判决小儿子刘丙自2015年4月起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刘甲、刘已则自2015年4月起每月给付200元赡养费。法院判决生效后,刘已、刘丙每月自觉给付了赡养费,刘甲却仍然厚着脸皮想赖账。两位老人打心底里对大儿子寒了心,无奈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对两位老人的境遇非常的同情,尽最大努力的帮两人追赡养费,多次与刘甲沟通,希望其能够主动承担起责任,对生养的父母报以感恩的心,让他们安享晚年,但是不管承办法官怎样劝说,刘甲都无动于衷。既然不能主动履行,那就强制扣划,于是承办法官查询了刘甲的银行存款,但结果却不是大家所想看到的,承办法官只有继续查找线索,通过打听,查到刘甲妻子的身份信息,当即在查控系统查询刘甲妻子的财产情况,这次终于有所发现,刘甲妻子的账户上有存款。为了防止刘甲转移财产,承办法官立即赶往银行对这笔钱进行了冻结,并扣划至法院专户。3月9日,两人老人来到法院领取了这笔赡养费。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罗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