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山与文某仁是堂兄弟,邻里邻外又有血缘关系,所以两家一直相处得非常融洽,直到2013年9月的一天,文某仁在文某山家门前的菜地上搭建了一座临时用房,因为这个临时建筑,致使两人大打出手、针锋相对,彻底打破了原来两家人和睦相处得氛围。原来,搭建临时用房的那块菜地是两人祖父遗留下来的,在未搭建临时用房时,文某山一家人都是从菜地边上经过,进出家门。文某仁搭建临时用房后,却只留了1.1米的一条小道通行,虽然人可以经过,但不能通行车辆。两人争争吵吵一段时间,问题仍得不到解决,于是文某山一纸诉状,将文某仁告至兴安法院,要求文某仁拆除临时建房。
经过兴安法院审理,认为拆除临时建房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判决文某仁将留出的道路从1.1米增宽至2.5米。虽然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但是两人矛盾仍然存在,文某仁也未按照生效判决增宽该条道路。为此,文某山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并约谈双方,希望能够和平解决此事,但两人都互不相让,文某山一丝和谈的余地都不留,强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眼见调解未达到预期效果,承办法官只有向陆正胜局长汇报,经过讨论,决定组织人手强制执行。
3月10日,在陆局长的带领下,兴安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一起来到执行现场。执行现场,陆局长亲自组织双方进行协谈,他首先对文某仁说,邻居之间都要互帮互助,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关系,更何况你们二人还是堂兄弟,具有血缘关系,你搭建临时用房影响申请人通行本就有错,现在还这样咄咄逼人。然后又对文某山说,文某仁本来愿意拓宽道路,你又非得让他拆除临时用房,得理不让人。这时现场围观的村民也越来越多,相互议论纷纷,有的说堂兄文某仁有错,有的说堂弟文某山有错。半个小时后,两人在陆局长的劝说和村民的议论声中,终于认识到了错误。在大家的见证下,文某仁主动拆除了临时用房。看到这一幕,前往强制执行的干警们都松了一口气,文某山看到堂兄主动拆除了临时用房,恢复了原来的道路,当即也表示了对他的谅解,两人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