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杨某与妻子韦某“重男轻女”的思想可谓根深蒂固,且奉行彻底。为了让以后能帮自己养老的儿子们过上好日子,两位老人倾尽全力,却也因此忽视了女儿。去年,杨某因病住院,儿子在外地做事不愿出钱也不愿回来服侍,女儿们心中有怨气,更加不愿意,无奈杨某将子女诉至法院。日前,我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赡养费纠纷,最终杨某与其四个子女达成了调解协议,及四个子女共同承担老人的医疗费及赡养费。
杨某与妻子韦某婚后育有三儿两女,两女儿成年后出嫁。2000年,大儿子因病去世,2009年妻子韦某去世,后杨某轮流去两个儿子家生活。2012年两个儿子到外地发展,杨某留在老家。刚开始两儿子还定时汇生活费给老人。2014年开始,两儿子因发展不顺,断绝了汇款。2015年杨某突发脑梗,住院治疗需要花费一大笔医疗费,且出院后生活也不能自理,就医疗费及赡养费与子女协商无果后,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医疗费由四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及护理费600元。
我院受理案件后,减免了杨某的诉讼费。同时,积极做老人四个子女的思想工作。对有怨言的女儿们,主办法官先从法律的角度进行释法,告诉她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出嫁女也应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接着从情理的角度劝慰,杨某虽然重男轻女,但也尽到了抚养义务,把子女抚养成人。在法官的多番劝说下,杨某的两个女儿深受感动,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原谅了父亲,并表示愿意与哥哥们一起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常回家看望老人。见两位妹妹都放下了芥蒂同意赡养,杨某的两个儿感到羞愧,并表示真心悔过,她们表示自己虽然近来发展不顺,但老人还是要赡养的,他们愿意继续赡养老人。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即从2016年3月20日起每人每月给付杨某赡养费300元,杨某的医疗费凭票据由四个儿女各承担1/4,之前的医疗费由杨某的两个儿子承担。至此,杨某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之前淡薄的血脉之情也越发浓厚,法官用自己的责任心与耐心为当事人构筑了一个个温暖的情网与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