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物复苏、花红柳绿的阳春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已经圆满落下帷幕。近日,兴安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周强院长、黄克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并对2016年重点工作出了部署。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向全体干警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并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黄克院长重要讲话。他强调,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周强院长、黄克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抓好基层法院工作的方向和依据,全院干警务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周强院长、黄克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周强院长、黄克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和该院实际情况,曾小平院长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坚持司法公正,紧紧围绕 “生态兴安、文化兴安、富裕兴安”发展大局,抓住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践行司法为民,以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为宗旨,不断改进司法服务,贯彻和落实多项便民利民举措,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做好先予执行、财产保全、诉前调解、判后答疑、巡回审判等工作;三是要推进司法改革,通过强化分类指导工作,逐步推进以“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措施,不断深化该院的审判机制改革,推动该院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该院将继续落实 “一岗双责”制,扎实开展“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等要求,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确保司法的公正廉洁;五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向人大报告工作、联络人大代表等工作机制,通过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参观庭审,不定期走访基层组织、当事人,召开特邀廉政监督员、律师座谈会等方式,确保更加广泛深入有效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