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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召开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并部署案件抽查回访工作
作者:张萃  发布时间:2016-03-28 08:09:19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推动该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的公正廉洁,3月24日上午,兴安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同时部署了案件抽查回访工作,全院干警参会。


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在推进会上强调,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工作和案件抽查回访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自治区高院、市纪委、市中院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结合该院的实际情况,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风清气正的法院干警队伍。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辉在推进会上表示,2016年,兴安县提出了“生态兴安、文化兴安、富裕兴安”的新发展目标,对该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该院党风廉政工作必须在构建优良的政治生态、优良的法院文化和规范司法行为等三方面的工作上下更大力气推进,扎实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确保该院能够为兴安经济发展和平稳换届工作营造出良好的法制环境。


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丁文华在会上部署了案件的抽查回访工作:一、案件抽查回访的具体任务:从3月21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案件抽查回访工作,抽查回访的案件数量为10件;二、抽查回访的案件范围:2013年-2015年三年期间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山林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行政赔偿、社会治安、生产生活等民生、行政案件;三、案件抽查回访方式:利用该院的法院官方网站、阳光司法网、信访举报邮箱、官方微博、微信、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查找回访案件线索,然后进行随机抽查,每个案件回访结果按一案一卡与笔录放入卷宗存档。四、抽查回访案件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涉及干警违纪违法的,记入干警个人的廉政档案,同时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检察院处理。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张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