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兴安法院在七楼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会,院党组成员和各业务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审监庭、审管办、城关法庭、溶江法庭负责人对各业务庭2016年第一季度的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汇报,对照检查本庭室2016年以来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或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和下一季度争先创优的工作思路。随后,院领导就分管庭室的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在听取各业务庭的工作汇报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后,肯定了各业务庭在2016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分析,并对下一季度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全年的工作目标。
曾小平院长指出:一是要正确认识司法体制改革下的新形势,及时转变工作作风。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主审法官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全院干警特别是一线办案法官要牢固树立起案件质量的第一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让基层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要优化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办案效率。2016年第一季度,该院新受理案件的数量为864件,审判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业务庭必须做好统筹工作,继续鼓劲、加压、提速、增效,要不断总结深化管理的经验做法,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实现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三是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缓解诉讼压力。各庭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建立与该院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减轻法院的业务压力。四是要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严格督促规范司法。各庭室要实行案件审理与裁判文书同步评查的方式,对审判和执行结案以百分之十五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发回重审、上诉改判和信访案件开展全部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相关差错,提高审判和执行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