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兴安法院邀请到了桂林市中院专委蒋维克就如何制作优秀裁判文书为兴安法院干警培训授课,该院全体干警参加。
在培训会上,蒋维克专委指出:一、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需符合格式规范、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这几个基本要求。如果判决结果错误,则不管裁判文书制作的如何规范,都只能是一份不合格的裁判文书。二、认定案件证据时需要严格按照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这三个方面的要求进行。裁判文书中的所有证据必须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据之间不能存在冲突,必须通过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三、加强业余学习,丰富各方面的知识。要想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平时必须注重学习,学好、学透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的逻辑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及他人优秀法律文书。四、注重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是裁判文书的重要内容,说理必须精选素材、层次清晰、观点明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五、做好裁判文书的校对工作。文书的制作是一项需要耐心和细心的工作,完成文书制作后,需要不断进行校对,避免错别字以及完成查漏补缺工作。
培训结束后,该院的干警们纷纷表示,蒋维克专委采用现场展示、讲评该院法官近期制作的裁判文书的方式,与参与培训的干警充分互动,效果良好,对于自己以后制作文书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建议,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