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兴安法院邀请到了桂林市中院民四庭庭长秦雯就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案件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兴安法院干警培训授课,该院全体干警参加。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工作,秦雯庭长在培训会上结合3月上旬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全国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实务专题研修班”的授课内容,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务报酬计算和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合理衔接、劳动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劳务派遣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八个方面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完整梳理和细致解答。
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判工作,秦雯庭长指出,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面临的新问题有:一、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纷繁复杂,借款合同、借条、收条、银行交易明细等款项来源及款项交付的证据众多;二、民间借贷案件中虚假诉讼现象突出;三、民间借贷与婚姻家庭法律问题出现交叉;四、民间借贷纠纷与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刑民交叉问题突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有:一、在庭前和庭审过程中,对借据的形成过程、出借人的借款原因和借款目的,出借人资金的具体来源等进行细致的了解和调查。同时充分依职权调查核实证据,结合具体案情确定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排除无关证据的涉入,准确查明事实。二、审理中发现借款涉嫌虚构债权债务的情况,应当追加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或有请求权的人参加诉讼,或对相关权利人、义务人进行核实,防止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将非法债务合法化。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当事人给予民事制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三、审理涉及亲属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需要认定相关借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四、对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行为交织在一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可以以“先刑后民”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秦雯庭长的授课内容充分体现了解决法院审判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这一目的,同时采用案例和互动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授课效果良好,受到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