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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小利卖假货被罚款 法院执行助力工商行政
作者:蒋光明、尹冬妮  发布时间:2016-04-13 15:49:57 打印 字号: | |

做生意最看重的就是信誉,然而总是有那么几个特例,为了贪图一点小利,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这不仅伤了顾客的心、损了自己的信誉,也招来了工商行政部门的处罚。4月12日,兴安法院助力工商行政,顺利执结了一起销售伪造产品的案件,追回了工商部门对其所处的罚款。


莫某是兴安的一位商人,2014年10月26日,其所经营的批发部销售给一家经营部2件舒肤佳香皂,每件72块,销售价是140元一件,共280元。经营部买去后,很快销售了97块香皂,还余下51块。2014年11月25日,兴安县工商行政部门到经营部例行检查,发现莫某销售的该两件香皂为伪造产品,虽然莫某予以否认,但其却无法说明香皂的具体来源和提供者只记得该两件香皂,只记得是别人送货上门的,进货价为105元每件。为了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兴安工商局将该批香皂送去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进行鉴别,确实为伪造产品。因此,兴安工商局认为莫某侵犯了广州市好迪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没收了剩余香皂,并对莫某处以30000元罚款。罚款决定书送到莫某后,莫某并没有交纳罚款,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履行期限过后,兴安工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兴安法院行政庭审查,准予强制执行兴安工商局作出的处罚,执行标的为25000元及法律规定的逾期加处罚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按照工商局提供的地址,主动前往莫某的批发部,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莫某一开始还比较客气,满口答应会很快交纳这笔罚款,但是几天过去了,仍不见莫某主动履行。于是,为了治一治莫某,承办法官与两个法警穿着制服、开着警车再次前往莫某的批发部。看着阵势,莫某坐不住了,因为制服和警车的缘故,很多群众和旁边的商家都聚集过来围观,知道莫某卖假货后,都七嘴八舌的议论开来,连原本在店里挑货物的顾客也一下子都走光了。看到此情景,莫某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意难做,当即表示第二天就将钱交到法院,并保证以后再也不销售假冒伪造产品了。4月12日,莫某如约将罚款交到了法院,下午,兴安工商局领取了全部案款。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张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