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该院被高院确定为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在全区范围内第一批探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同年5月,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该院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执行款支付、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转手、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集于诉讼服务中心一身,实现了“进了一个厅、立案全搞清”;2016年1月,该院荣获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该院为了给基层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打造高标准的诉讼服务中心:
以诉讼当事人为核心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新举措
一是设置wifi等各种便民服务设施。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摆设各种生机盎然的盆景和绿色植物,在导诉台显眼位置放置诉讼指南,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引进银行POS机,添置触屏电脑、打印机、饮水机、擦鞋机,便民雨伞等便民设施,对调解室按照居家标准进行装修,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风景图片和温馨标语,突出对话氛围,减少对抗因素,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以缓和矛盾,赢得调解成功。二是设置无障碍通道。该院作为审判业务楼建设较早的基层法院,针对审判主楼未设计有斜坡式无障碍通道的情况,采取让残障当事人经过特殊安检由地下车库直通式电梯进入法院内部诉讼服务中心的做法,将先天硬件上的劣势减少到最小。三是打造“12368”诉讼语音服务平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平台是桂林市首个县级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整合了网上立案、诉讼咨询、意见建议、案件查询、预约立案、投诉信访等六大便民功能,可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立体式、全方位”服务,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以立案窗口为平台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是配齐配强“窗口”力量。该院将政治素质好、审判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官充实到“窗口”,确保“窗口”功能充分有效发挥。诉前调解工作一直是兴安法院的强项,邀请聘请具有二十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的司法局退休干警配合本院法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每年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300多起,有效地缓解了大量简易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局面;二是全面加强队伍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能力训练,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立案庭作为兴安法院“院长接待日”活动的主阵地,构筑起从院领导到一线干警完善的情况对接机制;三是关爱“窗口”干警,在政治上培养,政策上倾斜,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将诉讼服务中心和妇女儿童维权岗作为青年干警锻炼基地,推行“窗口”岗位法官定期交流轮换制度,让新入编、通过司法考试的预备法官统一安排到立案服务窗口进行短期实习,接受老法官的指导,详细了解法院立案工作管理流程。年轻人有活力、有激情,在立案庭与基层群众交流更直接的服务窗口培养起对群众的感情、培养起对工作的责任、更培养起对法官职业的信仰。
以创新为途径切实提升立案服务水平
一是实施网上预约立案制。该院建立了专门的网上预约立案平台,由负责网上立案审查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当事人在网上进行立案预约后,工作人员会及时采用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当事人到法院立案的时间和所需的诉讼材料。同时采取快速审查制,对于普通的民商事案件和申请执行的案件,按照立案工作的要求,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快速审查,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二是落实院领导值班制度。该院保证每周至少有一名院领导负责立案接待室的接待工作,坚持把“院长接待日活动”作为沟通当事人的第一窗口。通过树立院领导的榜样作用,构筑起从院领导到一线干警完善立案服务工作的对接机制,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升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三是强化诉前调解的作用。该院组建了一支专门负责诉前调解的调解队,对案情简单或当事人争议比较小的案件力争做到即时调结;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努力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重新审视自己的权利义务,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让部分案件通过调解在诉前即可结案,努力缓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