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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不和难忍怒气 伤及无辜惹祸上身
作者:尹冬妮  发布时间:2016-06-08 10:05:08 打印 字号: | |

6月6日,兴安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案,该案中两个当事人因一时言语不和便大打出手,不仅伤及无辜的劝架人,还把自己也送进了监狱。


2013年10月20日21时许,陆某在兴安县城某酒店旁打出租车时与出租车司机孙某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后被旁人全开,但双方并未马上离开现场,仍相互对峙,对峙阶段,陆某突然冲上前去殴打孙某,双方又相互殴打,路人钱某见后则在旁打电话报警,报完警后上前劝架,当孙某之前打电话约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在逃)赶到后见三人扭打在一起,即持刀将陆某胸部等多处捅伤,孙某亦持伸缩棍将钱某头部等全身多处打伤。受伤后,陆某、钱某当晚被送至兴安县人民医院治疗,孙某也主动到兴安县公安局投案。经鉴定,陆某损伤程度为重伤,十级伤残,钱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经兴安法院审理,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赔偿陆某经济损失24912.46元,赔偿钱某经济损失8866.43元。判决生效后,孙某前往监狱服刑,经济赔偿事宜被迫搁置。直到2015年底,孙某减刑出狱,陆某和钱某多次提出要求张某支付赔偿款,但孙某拒绝支付,于是陆某和钱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及时向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是孙某仍然拒绝支付赔偿款,认为他已经坐了牢,不应再赔钱。几次思想工作都做不通之后,承办法官查询了孙某的财产信息,但都毫无收获,案件再次被迫搁置。直到2016年5月清理活动的开展,抱着试一试态度的承办法官再次查询了孙某的银行账户,没想到孙某怀着侥幸心理刚存进去存款被承办法官一举冻结。为了不打草惊蛇,承办法官直接对账户里足额的案款进行了扣划。6月6日,陆某和钱某领取了全部案款。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张萃